陸戰兵陳情,入伍兩年還沒分發到個人裝備一事,透露出的軍事風險,其實不僅在腦袋上,而更在腦袋中。腦袋上的武裝重要,但腦袋中的武裝更為重要;胸前的防彈衣保命,但胸腔內的軍心防彈衣能保國。
此時若非「戰時」更待何時?
腦袋上的鋼盔錢買得到,腦袋中的鋼盔錢買不到;胸前的新式防彈衣錢買得到,胸腔內的軍心若要應付險境,卻是錢買不到的。
國防部說,換裝備需要預算。當然,任何有形的武器或護具,都需要預算。但無形的軍智、軍心、軍紀,也需要預算嗎?我們都見過許多窮人家的孩子,腦子、志氣、教養,比有錢人家的孩子還要好,這是預算問題嗎?
不由得想到近日另一新聞:前花東防衛司令部參謀長少將,因司法判定挪用加菜金2880元於接待家屬,遭「貪污罪」起訴,宣判四年六個月徒刑,三審定讞。這樣的軍中軍紀事件,不是該由軍事法庭依軍規邏輯來審議嗎?喔,忘了,台灣的軍事法已經在2013年被修改了,因為當下不是「戰時」,軍紀案只能由民間司法審理。
什麼叫「戰時」?連續兩年敵機迫近台灣西南、敵艦迫近花蓮外海,算不算「戰時」?如果不算,那有人僅僅在捷運站亮刀晃一晃,也不能算「公共危險時刻」了嗎?
軍事法庭必須能「尊軍」且「肅軍」
當年修改軍法實施條件成為今日狀態,根本就是荒唐至極之事!軍事法庭若有問題,可儘管由軍事專業角度大力批判,但不能脫離軍事之邏輯。而台灣的作法卻是將問題丟給處理民間事務的司法法庭交差。對於曾經願意、將來可能為國家流血的人,犯了軍錯,應該得到的是軍事邏輯之處理。由前花東防衛司令部參謀長少將的2880元案對軍心之傷害程度來看,若不恢復軍事法庭系統,國安危矣!
有效的軍事法庭系統,必須「尊軍」與「肅軍」並行並重,無論對現役還是退役。尊軍,因為它是一種必須簽下生死狀的職業。肅軍,因為導致軍心渙散的歷史殘留官僚體制依然還在,敵我不分的現象猶存。
尊軍及肅軍,均有賴腦袋中的鋼盔。台灣面臨軍事威脅,不同意的請舉手!社會的腦袋中鋼盔,有賴於民間學校,軍中的腦袋中鋼盔,有賴於軍事學校,尤其是統管軍事教育的國防大學。民間及軍方,讓我們一起戴上腦袋中的鋼盔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