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輩子,有機會我就與狗為伍。不一定自己養,只要是狗,我的、人家的、街上翻垃圾的,我都親近,常常和陌生的狗說話卻完全忘了繩子另一端的陌生人,事後總感內疚,我怎麼沒跟人打個招呼啊。我甚至於覺得我懂狗語。全世界的人說幾千種語言,但是全世界的狗都說同一種語言;若說「國際化」、「地球一家」,狗比人更有資格號稱世界公民。
因此,我對狗的心情是有一些了解的。狗語雖然世界一家,但是,狗有狗格,千姿百態,有野性的狗,有溫柔的狗,有好強的狗,也有憂鬱的狗。在環境的壓迫之下,野性狗會故作溫柔,好強狗會被壓抑擺出「小男狗」、「小女狗」的姿態,但同樣的,溫柔的狗在壓力之下也會猛咬一口,憂鬱的狗也總有滔滔不絕狂吠的時候。
沒有「寵物」,就沒有「流浪狗」
什麼樣狗格的狗,都有可能成為流浪狗,這完全是人把狗當寵物的後果。如果不是先有「寵物」的概念,哪來的「流浪狗」概念?「流浪」就是「沒有家」,但是狗本來就有家啊,一隻公狗,一隻母狗,加上狗仔,本來就是一家狗啊。流浪狗不是生來就沒有家的,而是人把牠的家拆散當作寵物,牠才具備了做流浪狗的資格,牠也因此開始扭曲狗格,以討好人為職司。一旦被放逐,小狗沒了狗家,大狗已經失去捕鳥抓鼠的能力,只能翻垃圾桶,就被稱為「流浪狗」了。
為什麼沒有「流浪狼」?
不知你有沒有注意到,世界上有「流浪狗」,但卻沒有「流浪狼」或「流浪虎」?為什麼?那是因為,狼,虎,都拒絕做人的寵物。我自有家,誰稀罕你給我的家?我的覓食能力比你人還強,你憑什麼養我?別自大了。一隻狼,一頭虎,即使被群體逐出,孤身漫遊於荒野,也還是一隻驕傲的狼,驕傲的虎。即使受了重傷,牠也有自我療傷的能力,療傷不成,牠也會驕傲的孤獨死去,不會回去巴結群體。
這一篇,談的是台灣年輕人的處境。但是,我還是要先推薦一本一百一十年前小說,美國作家傑克倫敦(Jack London)的 《野性的呼喚》(The Call of the Wild), 因為那是一個狗的故事。
「巴克」的故事
主狗翁(不是主人翁)名叫「巴克」(Buck);當然這是牠的主人給牠取的名字,幾年後,牠就忘記了自己曾經被叫巴克,只有在做夢時,才恍惚閃過那溫暖壁爐和被叫巴克的那隻狗。這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。
巴克從小衣食無缺,文明有禮,走在街上,人人稱牠好狗,主人提供吃與住,理所當然。一日,惡僕把牠賣了。
關在環境惡劣的狗籠,吃飯時間到了,沒飯來,吃飯時間又到了,還是沒飯來。終於,一盆餿水塞了進來。巴克嗅一嗅,不吃,一輩子沒吃過這麼臭的東西。
茸毛壯漢走進狗籠,給了巴克生平第一頓毒打,巴克第一次知道世界上還有恐懼這件事。奄奄一息的巴克,接下來三天連餿水都等不到。然後,那盆餿水又塞進籠子,還是三天前那一盆,當然更餿了,巴克一聲未發,拐著腿上前,呼嚕呼嚕把盆子給舔得乾乾淨淨。
巴克成為工作犬,一開始備受其他惡犬欺負,文明的巴克逆來順受,但牠的肌肉日益強壯,直到有一天,他開始懷疑自己為什麼要被欺負,於是下一次被霸凌之時,牠挑了一隻體型比牠大的狗,一口咬斷對方咽喉。從此,沒有狗敢再欺負巴克,茸毛壯漢也咧出笑容,這隻狗買對了。
在工作犬界,巴克出了名,狗就怕出名,巴克又被轉賣了數次,歷經了整個阿拉斯加最惡劣嚴苛的狗主的磨練。再壯,巴克也倒下了,一日早晨,牠無力再拉雪橇,主人一頓毒打,巴克腦海中閃過當年那溫暖的壁爐。這時,一個懂狗的男人,竟然願意買下巴克,帶回他的狗隊療養。
這個男人,沈默寡言,但是他把巴克當作一隻具有獨立狗格的狗對待。從來不打牠,也從來不誤牠的食。巴克打心底感激這個男人,把他當作自己生命的最後一站,牠再也不要伺候其他人了,牠立下決心要對這新主人死忠。有一次,狗隊在一處懸涯邊上過夜,男人開玩笑的拿手往懸涯一指,說,巴克,跳下去。巴克沒有二念,起身就奔向懸涯,男人撲上前去抓住巴克後腿,把牠抱在懷裡,問說你在幹什麼呀。巴克不明白,為什麼主人改變了主意。
巴克完全忘記了溫暖壁爐旁的尊嚴日子,牠現在只知道生存,在荒野中和一個不把牠當狗的男人一起生存。一個夜裡,牠又聽到了已經聽過無數次的遠處狼嗥聲。然而這一次不同,牠覺得自己身體內有一種燒灼感,想要回應那種狼的嚎叫。巴克清了清喉嚨,努力的山寨那狼嗥。寡言的男人看了也不禁咧嘴笑了,他摸摸巴克的頭說,巴克,哪一天你想去了,你就去吧。
接下來的日子,巴克的膽子大了,在男人熟睡的時候,牠會溜出去,一點一點的靠近狼群。終於有一夜,在一個山坡的長草堆中,牠看到了十幾對閃爍的眼睛。眼睛們看到牠,集體轉身而去。巴克尾隨,誰知道這一尾隨就尾隨了一整夜,巴克跟著群狼在月光照耀的原野上奔馳,牠從來沒有如此像自己,渾身的細胞每一顆都像一部小發動機,每一根肌肉都扯直,巴克邊跑邊想,也許這才是我?
一夜奔馳,巴克累了,牠想家了,想那個男人了。疲憊的回到昨夜那個營地,但只剩燒爛的帳篷,還有瞪大眼睛不作回應的男人屍體。兩個還在收撿財物的印第安人看到巴克,說,看,還有隻狗,帶回去。但他們帶不走巴克,憤怒的巴克帶走了他們的生命,只花了兩口,就咬斷了兩個喉嚨。
在接下來的幾年裡,當地的印第安部落開始流傳一件事:那隻帶頭的狼碰不得,牠永遠跑在狼群的最前頭,印第安人只要被牠碰到,沒有一個活著回來。那隻狼,已經完全忘記被遺棄的感覺,牠不知什麼叫流浪,不知道什麼叫恐懼,牠不需要被餵,牠靠實力覓食,牠已經忘掉了餿水的味道,牠吃的都是新鮮的。牠甚至忘記了,曾經被人叫巴克。
「脫狗入狼」:「狗生」的四階段
啊,現在可以開始談台灣年輕人的心理狀態了。巴克從衣食無缺,到必須打工掙餿水,到得到尊重後為人盡忠,到鍛鍊出獨立獵食技能,經歷了「狗生」的四個階段。進入荒野的大世界,是巴克能夠「脫狗入狼」的條件,否則,巴克的命運,始終還是小鎮中的小確幸,終其一生害怕流浪的寵物。
台灣的大世界荒野挑戰已經來臨了!是等著被賣掉之後碰運氣變成狼,還是現在就主動走向荒野,主動的變成自己定義的狼?總而言之,躺在溫暖壁爐旁等著被餵的日子已經不可能了。
這可不是鬼話,我17歲時讀了傑克倫敦的《野性的呼喚》,徹夜難眠一週之後,奠定了我的人生打拚觀,若不是這本書,我至今可能還在喝餿水,還在抗議為什麼體制不懂得照顧我。
以「體制」為座標,你或許可以得到溫飽甚至美食,但你也可能因為不見容於體制而變成流浪狗。人生在世不過80年,做自己都還尚且不夠用了,還落到以體制為座標,坦白講,蠻傻的。幸好我沒有,不知你如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