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都承認自己有不知道的事;小時不懂大人的事,男人不懂女人的事,腳踏車剛發明時還不懂飛機之事,牛頓雖發現重力場卻無知於廣義相對論。
不知道的事,多看電影小說、鑽研歷史、天天上網,都可以擴展視野、提升認知,開腦洞、破紅塵。但有一事,無論你花多少時間、累積幾百代經驗和知識、即使「奇點」(Singularity)到來(科技產生超越人類意識之意識力),你或我都還是難以破解的,那就是「生死」。
「意識」等同生死
請注意!上面說的是「你或我」,而不是「你和我」。在生死這件事上,你是你,我是我。你不能代我活著,我也不能代你死去。你和我可以「一起」吃飯、「一起」打球,但是不能「代替」。生死這件事,必須自己來;看不破生死,是自己的事,看破生死,也是自己的事。再偉大的愛情如「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、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」,再偉大的革命情操如「共赴國難、為黨犧牲」,似乎是共同看破生死;其實,沒有共同,只是各自同時做了選擇。
生與死的拐點是「意識」(Consciousness)。有意識,就是生;無意識,就是死。又要說個小故事。多年前有人問我相不相信前世、來世、投胎、轉生?他自覺人生失敗,希望下輩子可以重來。我們坐在咖啡店,我指著街上的一個人回問:那個人對你而言是陌生人,是不是?朋友說是。再問:他昨天做了什麼?明天想做什麼?答曰不知。
「意志」主宰自己的意識
再問他:假設你有前世,但如果你記不得前世之事,那麼你和前世之你的關係,與你和剛才那個陌生人的關係有什麼不一樣?朋友回說:我的師父就記得他前世之事。
續問:如果記得住前世之事,那就是同一個意識。那你今晚回家睡一個覺,明天你還記得今天和我一起喝咖啡,今天豈不就是明天的你之前世?
他愕然一會,才想通這個邏輯。覺得人生失敗想重新再來,何須等來世?何須盼投胎?來世如果不記得今世,那不過是個陌生人罷了。來世如果記得今世,自己晚上回家睡一覺,明天就是來世。要重新再來,明天就可以。
不知生,焉知死?本質問題是,你或我有意識的時候,有沒有在主宰自己的意識?有,那叫意志。沒有,那叫失志。
不止商場如此、政場如此,職場也如此;我甚至認為,家庭也如此。看破生死,這是一個活著坦然的必要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