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、保、報:中國契約信用鏈面臨斷裂!

著有《中國的貨幣與信用》之中研院院士、已故中國史學家楊聯陞,曾深入分析「包」、「保」、「報」三概念。雖然他的分析始於文字訓詁學,並著重於方塊字(漢字)文化內的社會倫理層面,但其實已經觸及現代經濟系統之核心骨架。略加引申,就可以如X光一般的映照出中國經濟之病灶。知此病灶,我們就可以斷定:中共治下的中國經濟已經病入膏肓——無以回天。對台灣的「連帶傷害」也是無可避免之事。

「轉包」在中國幾乎等同「盤剝」

經濟活動五光十色,然脫離不了人、財、貨(實體及服務);任何市場交易,都有賴於契約信用之鏈條,越複雜的就越是如此,無論是供應鏈或金融系統皆適用。細思之下,所謂的契約信用鏈,無論產生多少維度,都由「包」、「保」、「報」三種關係支撐。通俗地講,例如:外包、承包、保證、保險、回報、報酬⋯⋯等等信用關係。

換個角度看,小至單筆交易破裂,大至經濟系統的崩塌、金融危機的發生,也無一不可理解為「包、保、報」其中某個要素的信用斷裂。2008年的金融危機、2021年全球疫情下的供應鏈危機,都可由「包、保、報」三種關係之錯位現象來理解。

即令是最近浮上檯面的瑞士信貸(Credit Suisse)CDS危機,其中牽涉到的金融界最艱澀的 Swap操作,本質上也就是如洋蔥般的一層一層「包、保、報」衍生關係的困境。試想,舉凡固定利率和波動利率短期長期的交換;債務;債券及擔保;保險;質押;現金;資產的交換,加上又和原物料/商品/票/基金交叉的衍生性金融多重組合,再和央行/商業銀行/投行/資產管理公司;保險及再保險公司/各類基金公司之產品交叉掛勾,其中任何一家大型機構在複雜多維的「包、保、報」關係中違約,連鎖骨牌效應就無可迴避。

把視角聚焦到中國。儘管改革開放了30餘年、加入了世貿WTO廿餘年,中國經濟活動中的「包、保、報」關係依然是極端粗糙模糊的,至今無法樹立一套足以服人的契約信用鏈條。導致這結果的,有體制腐敗的人為因素,也有文化中從來不講究科學數字之因素。

在「包」這方面,凡是在中國內部進行過經濟活動的人都知道,中國的各行各業,只要不幸落入「層層轉包」的包商手中,那幾乎就是品質低落或爛尾的保證。「轉包」在中國幾乎就是「盤剝」的同義詞;這完全違背了「包」這個概念的基本意涵 ——負責。

在「保」這方面,中國沒有法治,而是以權為本,保證的唯一基礎就是權力。早年的台灣社會也是如此,因此早期的台商在中國滿能適應,但台灣進步後的新世代營商者或老台商二代,恐怕在「保」這個概念上要吃大虧。

在「報」字上,台灣經濟、企業界應該把「中國投資回報」這概念徹底得由腦中去除,因為它已經不存在。在過去十年間,中共已經把前廿年建立的些許契約信用鏈條打碎。在一個沒有契約信用鏈條的國度裡,唯一還能獲利的只剩下「短、平、快」的買賣,「投資回報」的概念是不成立的。

奉勸台商能避速避

「包、保、報」是一組威力強大的概念,在法治環境下,足以提煉出一整套運行現代經濟的平台及工具,但若只停留在模糊的自由心證層次,就會成為混淆契約邊界、推諉責任的幫兇。

台灣作為中小型經濟體,無法自創經濟秩序之平台,只能隨著大國所實施的契約信用標準平台運作。以美國為首的美元經濟秩序,固然存在許多瑕疵,但是至少在「包、保、報」三關係中具有法治下的可量化、可糾錯的特性。中國的「包、保、報」,只能說是一團漿糊,台灣能避則避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error: 版權限定。請取得授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