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能否擺脫「雙重標準」的禍害?

我們嘲笑中國處處「講關係」,大事小事,有關係的就沒關係,沒關係的就有關係;在一個大家都理解、包容、實踐「講關係」的社會中,法治永遠不可能。

如果「公民社會」這個觀念和「法治」這個觀念之間有連結的話,邏輯上我們可以達到結論:一個包容凡事講關係的社會,就稱不上是一個公民社會。

許多人把「講關係」和「人情」混為一談,這是頭腦不清楚的結果。人情是一種將心比心,己所不欲、勿施於人的狀態,而講關係是一種「我們是利益共同體」的狀態。

講關係的社會禍害,就是不公平競爭,從公平市場交易的原理來說,所有的講關係都可能是一種內線交易;全世界的公司法都把「關係人交易」視為可能的「內線交易」,不是沒有道理的。

「關係人利益」應標準一致

平民的日常生活內,講講關係也就罷了。但台灣的公務體系內處處講關係,代誌就大條了。小至在鄉公所內塞入親人,大至立法委員和院長喬官司;上至國家軍宅改建先獲內線消息,以期約合同獲利,下至房地家族先獲土地重劃資訊,以暗中包圍方式囤地獲利。

這些都是因「關係」而來的內線交易;政府的公務體系乃國之重器,奈何不以等同於上市公司股票內線交易的嚴謹法條規範之?社會公眾奈何以選邊站的態度予以包容?

台灣人民是矛盾的,對自己喜歡的人寬容,對討厭的人嚴厲,心中住著兩套標準,這不是人情,這是腦袋分裂,法治經不起這種折騰。台灣已經一人一票了,立法院也有議事規則了,但「搓圓仔」依然是台灣的基本舞步,搓圓仔的最高境界稱作「公道」。達到這種境界,不單是某幾個人物的錯,也是全體投票人的錯。什麼樣的林子出什麼樣的鳥,這是生態學的基本常識。

新政府、新立法院就要出來了,如果經過了十六年台灣社會還沒有自省能力,不懂得自己對「關係人利益」必須有一套統一標準,台灣才會好,那麼我們只能說,台灣這孩子還沒長大,還沒有轉大人的能力。已經是新世代的年輕人,如果還選邊寬容身邊種種疑似的關係人交易,那麼你就已經是老世代,等著被下一個新世代革命。

最近讀到一篇中國學者所寫的文章,痛斥當前中國「公共利益部?化,部?利益合法化,最后是合法利益?人化」,可以說是完整總結了政府公務體系內的腐敗機制。請注意,其中有「合法化」三個字。

台灣社會,距離「去中國化」還遠著呢。做得成、做不成公民社會,才是台灣的生死所在,而公民社會的基本條件之一,就是在「關係人利益」這件事上有一套統一的價值標準。標準低,也可以,總還有進步的空間,但雙重標準是沒有進步空間的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error: 版權限定。請取得授權